563次
2025-12-29
牙膏抗牙本質敏感功效,是指牙膏針對牙本質敏感的病理機制,通過物理封閉或神經調節(jié)等方式,減輕牙齒對冷熱酸甜及機械刺激的敏感反應、改善口腔使用體驗的核心功能。開展牙膏抗牙本質敏感功效評價,是構建消費者信任體系、淘汰低效劣質產品、規(guī)范行業(yè)技術標準、推動抗敏牙膏研發(fā)創(chuàng)新、保障公眾口腔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滿足的重要基礎。

牙膏抗牙本質敏感功效評價報告內容
牙膏抗牙本質敏感功效檢測評價報告需以科學數據為支撐,覆蓋基礎信息、體外評價、人體臨床試驗、安全評估及結論摘要五大核心模塊,確保內容完整可追溯,滿足法規(guī)與標準雙重要求。
(1)報告開篇:需明確基本信息,包括產品名稱、規(guī)格型號、生產批號、備案人及生產企業(yè)全稱與聯系方式,同時注明評價機構名稱、資質認證(如CMA、CNAS認證)及報告編號、評價日期,確保所有信息真實可追溯,為報告的權威性奠定基礎。
(2)體外評價部分:
功效驗證的基礎環(huán)節(jié),需包含三項核心內容。
首先是成分檢測數據,明確抗敏核心成分的具體含量,如硝酸鉀需達到3%及以上、氯化鍶不低于0.1%、氟含量(以F計)不少于0.05%,同時說明檢測方法與使用的儀器設備,確保成分濃度符合QB/T4823-2020標準要求。
其次是牙本質小管封閉實驗結果,詳細描述實驗樣本制備過程(如采用0.5±0.1mm厚的牛切牙牙本質片,經0.1mol/L乳酸37℃脫礦24小時模擬敏感狀態(tài))、牙膏處理方式(每日2次涂擦,用量0.5g/cm2,持續(xù)28天),以及通過掃描電子顯微鏡(SEM)觀察到的封閉效果,包括封閉率(需≥50%,優(yōu)選≥60%)、封閉深度(≥2μm),并注明SEM放大倍數不低于5000倍,保證檢測結果的科學性與可重復性。
最后需附上安全相關的理化指標檢測結果,如牙膏pH值在5.5-10.5之間,菌落總數≤500CFU/g,鉛含量≤10mg/kg、砷含量≤2mg/kg等,確保產品基礎安全性達標。
(3)人體臨床試驗:
功效評價的核心依據,需嚴格遵循WS/T326.4-2010的規(guī)范要求。報告中需詳細說明試驗設計方案,包括采用隨機、雙盲、平行對照的試驗設計原則,受試者篩選標準(如Schiff敏感指數≥2級,無嚴重口腔疾病、牙周治療史及過敏史,敏感牙齒松動度≤1級等),每組受試者人數不少于30人,試驗周期不少于8周,分別在基線、試驗4周及試驗8周進行數據采集。
評價指標需至少包含兩種刺激測試方法,如冷空氣刺激(-10℃氣流吹1秒)的Schiff敏感指數、探診敏感的Yepple探針法(10g增量加壓,最大80g)、牙髓電測試及VAS疼痛評分,詳細記錄試驗組與對照組在各時間點的指標數據變化。
統(tǒng)計分析部分需明確說明采用的統(tǒng)計方法,確保試驗組較對照組的敏感指標降低≥15%,且差異具有統(tǒng)計學意義(P<0.05),同時注明是否存在受試者脫落、不良反應等情況,保證試驗結果的客觀性與可靠性。
(4)安全評估模塊:
需涵蓋多項安全性檢測結果,包括口腔黏膜刺激試驗(無明顯炎癥或損傷)、急性毒性測試、重金屬含量檢測、微生物限度檢查(無致病菌檢出)等,同時說明檢測依據的國家標準,確保產品在長期使用過程中不會對口腔組織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。若開展了動物模型試驗(如大鼠/犬牙本質暴露模型),需補充說明動物試驗的干預方案、觀察周期及病理切片結果,驗證產品的組織相容性。
(5)報告結尾:
需包含綜合結論與功效宣稱摘要。綜合結論需明確判定產品是否具備抗牙本質敏感功效,說明其是否滿足“體外封閉率達標+人體試驗兩項指標顯著改善+安全指標合格”的綜合判定原則。功效宣稱摘要需按備案平臺要求,簡明扼要地列出評價項目、檢測方法、評價機構、核心檢測結果及最終結論,確保內容規(guī)范,可直接用于備案公示。

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。

整體技術解決方案。










